附件5
常州市2018年破格评审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一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业绩特别突出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大专学历满5年,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受聘一级教师6年以上,可以学历破格申报;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学历,可破格申报;在满足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细则的基础上,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第一类条件(同时具备)
1.近5年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为“优秀”。
3.教育理论考试成绩85分以上。
4.教科研水平测试(市级论文鉴定)等第为“优秀”。
5所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第二类条件(具备3条,其中1条为必备条件)
6.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课或基本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以上。(必备条件之一)
7.在教育教学中成绩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8.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9.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有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
10.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职教科研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2篇以上。论文内容有新意,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并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1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过市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12.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鉴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
13.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技能竞赛、科技制作比赛或评优课上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