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寨桥初级中学2017年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草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武进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2016年9月1日起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
二、竞聘原则:
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精简、高效、规范、合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竞聘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王鹏程、周锋、魏丽芬、汤建峰
王鹏程同志任组长
四、竞聘职位:
(一)教务处(含教科研工作):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
(二)政教处(含校办工作):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
(三)总务处: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
五、竞聘范围:
符合竞聘条件的武进区寨桥初级中学教职工。
六、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胜任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
4.坚持以身作则,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具有在编在职干部身份,身体健康。
6.首次聘任为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7.学校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8.学校中层干部一般应逐级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担任班主任经历;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三年以上的经历。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经教育局同意后可破格聘任。
9.有支教或轮岗交流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方法程序:
1.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拟订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3.竞聘方案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预审;
4.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竞聘方案;
5.公布竞聘方案;
6.宣传发动,公开报名,组织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7.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8.组织竞聘(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商定);
9.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10.颁发聘任书;
11.聘任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八、时间安排:
1.9月1日成立聘任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2.9月6日《实施方案》报教育局预审。
3.9月8日召开教工会议,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
4.9月12日召开教代会审议《实施方案》。
5.9月13日公布职位、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程序,公开报名。
6.9月15日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并公示名单。
7.9月23日召开教代会,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
8.9月25~29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9月30日决定聘任。颁发聘书,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办理移交手续,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九、有关规定:
1.本次聘任的中层干部聘期为(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如任期不满一届按有关规定执行。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一年后民主测评,获得优秀票和称职票之和超过80%,再续聘二年。
2.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到龄退岗制度。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有特殊贡献需要适当延长在岗时间的,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教育局批准。
3.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可以平级调任,聘期内因种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可以按有关干部任用规定直接聘任。
4.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一届,分别保留相应职务待遇一年,因落聘或犯错误被终止聘任的,不得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5. 解聘:
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它原因需要解聘的。
十、本《方案》由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负责解释。
寨桥初级中学党支部
寨桥初级中学校长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