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岗位工作协议(样稿)
聘任方: (学校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常州市武进区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聘任岗位
甲方同意聘任乙方在 (单位) 岗位(工作岗位)上工作。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岗位聘用期限为一学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工作要求
(一)爱国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
(二)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执行教学“六认真”。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六个方面,学校可根据实际具体化)
四、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作为常州市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和乙方依法订立的《常州市武进区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的附件,若双方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亦随之解除或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学校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如微商、有偿家教等),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其他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
(三)本协议期满后,需续聘协议的(含备案),甲乙双方按“区管校用”的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未被甲方续聘的(含备案),按“区管校用”的文件精神执行,由常州市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二次竞岗。
五、有关说明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