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作岗位聘任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区管校用”文件精神,规范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现把《教职工岗位工作协议》(样稿见附件)提供给你们,希各校根据学校实际,补充完善对教职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协议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学年(今年的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聘期填写。
工作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备案(9月15日之前)。教职工与所在工资关系的单位法人签订协议,借调、顶岗交流等人员协议的落实情况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同时,要求各校就“区管校用”工作岗位聘任的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加强考核,为下学年工作岗位聘任做好准备。
另:尚未领取《教职工聘用合同书》的学校必须在本周内到教育局1106室领取。
附件:教职工岗位工作协议(样稿)
常州市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