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办法(修订)
一.评估内容与评估分值(605)
1.德育工作 80
2.课程建设 40
3.减负工作 10
4.学业水平 300
5.个性特长 115(体育竞赛50、艺术35、科技30)
6.体质健康 40
7.饮食安全 20
二.评估办法:
(一)德育工作(80分)
【评估指标】
具有以人为本、积极向上、和谐育人的德育氛围:
1.德育规范管理:从目标规划、组织实施、队伍建设、课程落实四方面考核学校德育规范执行情况。
2.德育活动特色:学校德育活动扎实开展,能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班级文化建设等;能充分挖掘德育资源,建设书香校园,形成学校德育特色,围绕学校特色的主题系列活动有序开展。
3.群团工作成效:积极发挥关工委、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职能,活动丰富,有成效。
4.德育竞赛奖励:对年度内学生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的德育竞赛项目奖励等进行考评。
【评估办法】
根据《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订)》(附件1)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二)课程建设(40分)
【评估指标】
创设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文化:
1.严格执行课程政策,按规定开足开齐各类课程,不断提高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水平。
2.基于地域文化、学校特色、学科拓展、办学取向等开发并有效实施校本课程。
3.积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反馈、有评价。
【评估办法】
1.通过天禾课程查询系统、各校网站随机抽查、现场随机督查、专项督查等情况进行评价。
2.在区组织的学生实验、信息技术等的考查中规范操作,情况良好。能积极参与省市区课程基地建设和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设,能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中小学生创新实验大赛、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等活动。未参加上述相关活动的最高得基本分24分。
3.如发现国家课程开设不齐全、课程体系不健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不到位、无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三)减负工作(10分)
【评估指标】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活动时间。
2.严禁对学生以考试成绩排名并张榜公布成绩。
【评估办法】
主要通过随机督查、专项督查等情况进行评价。每发现1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5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如有市民电话、网络举报并经查实,有一例扣10分。
(四)学业水平(300分)
【评估指标】
1.学生在小学毕业考试和中考中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2.学生在以学业水平测试、学科质量调研以及相关学科考查中,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
【评估办法】
1.小学根据《武进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附件2)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2.初中根据《武进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估细则》(附件3)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五)个性特长(115分)
【评估指标】
1.学校能加强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建设和组织好各类体育兴趣小组活动,认真做好课外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
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认可的区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评估办法】
本指标分值计50分。根据《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附件4)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2.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以上文艺汇演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学校成立各种艺术兴趣小组(至少5个),艺术兴趣小组活动有计划,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每周至少要有1次以上活动,并有活动记录、作品或成果展示(演示)。
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认可的区级及以上艺术竞赛。
【评估办法】
本指标分值计35分。根据《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附件4)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评估指标】
3.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科学素养的普及和提高,开展各类科普教育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科技节”活动,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科技竞赛活动。
【评估办法】
本指标分值计30分。根据《武进区中(小)学科技竞赛评估细则(修订)》(附件5)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六)体质健康(40分)
【评估指标】
1.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有效开展大课间活动;每学年必须举行一次以上体育节、体育运动会,至少举行3-4次体育单项竞赛(冬季三项比赛只能算作一项竞赛)。
2.及时上报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测试数据;及格率、优秀率和实地抽测数据吻合情况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
3.按规定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学生近视率要控制在该年龄段的合理区间。
4.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有传染病防控预案;开展当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每天的晨检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要按时准确上报;如有疫情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和卫生部门,同时按要求做好消毒与隔离工作。
【评估办法】根据《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附件4)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七)饮食安全(20分)
【评估指标】
1.加强食品卫生工作,定期检查,校园内无摊点。
2.学生用餐及饮用水安全,无食品安全事故。
【评估办法】根据《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附件4)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三.其他
1.评估对象
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学校、少体校除外)
2.评估时限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按学年度进行,即从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止。
3.奖项设置
以当年度学校数的70%确定获等级奖数量,其中一等奖占2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40%。此外,对未获等级奖的学校经考核,在前一学年度评估的基础上排名上升三个位次及以上的学校,授予进步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拘及以上)
(2)学校受通报批评或因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经查实,因学校原因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
1.《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2.《武进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3.《武进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4.《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细则》
5.《武进区中小学科技竞赛评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