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下发常州市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方案
(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初中(部):
现将(常教体〔2017〕9号)《关于下发常州市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希各校结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7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艺术教育课程,配齐配足音乐、美术老师,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丰富校园艺术教育氛围。
同时,各校要根据本校艺术教育的工作现状,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明确目标、确立加强本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10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学校加强艺术教育工作方案》纸质稿送交教育局基教科1208室,同时把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54736901@{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张旭明,联系电话:86310378)。
附件:关于下发常州市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