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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录入者: 汤建峰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7年09月13日

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及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联席会议”由局主要领导,组织人事科、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内审小组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指导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长:郑全伟    王腊美

     副组长:钱文玉      

       员:孙雨青          徐红霞   刘汶中

     以上科室负责人如发生变动,联席会议成员作相应调整。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事项。

     二、联席会议各部门工作职责

    1.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向履任的领导干部通报本岗位的经济责任;提出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名单;向内审小组出具审计委托书,通报被审计单位干部的有关情况;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等。

    2.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逐步制定相关的经济责任及其指标;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向内审小组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资料。

   3.内审小组工作职责: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实施内部审计;提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向联席会议成员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

     区教育局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武教发[2017] 9号《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执行。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及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内审小组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将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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