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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年中层干部竞聘方案.lnk
录入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4年10月20日

武进区寨桥初级中学2014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武教人[2011

126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

二、竞聘原则

    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竞聘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王鹏程、魏丽芬、汤建峰、朱小竹、陈亚娣

    王鹏程同志任组长

四、竞聘职位

    (一)教务处: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

    (二)政教处: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

    (三)总务处: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    

五、竞聘范围:

    符合竞聘条件的武进区寨桥初级中学教职工。

六、任职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初中教师资格,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初聘中层干部应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教育系统参加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初聘中层副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凡年龄男超过52周岁,女超过50周岁,不再参加中层竞聘

6、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七、方法程序

1成立聘任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报镇政府、教育局预审。

3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4、召开教代会讨论、审议《实施方案》。

5、公布职位、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程序,公开报名。一般由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自荐,也可采取群众举荐,组织推荐,校长提名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参聘人员填写报名表。

6、学校党组织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并将资格审查后的竞聘人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竞聘资格。

7竞聘人员在学校教师代表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工作设想,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竞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然后进行组织考察。

8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由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进行,集体研究,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

9、决定聘任。由学校党支部和学校竞聘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聘任。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颁发聘书。

10、所聘中层干部与校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11、对离任的中层干部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八、时间安排:

1826日成立聘任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2828日《实施方案》报教育局预审。

393日召开教工会议,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

4910日召开教代会审议《实施方案》。

5911日公布职位、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程序,公开报名。

6912日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并公示名单。

7917日召开教代会,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

8918~19日组织考察。

9922~26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10930日决定聘任。颁发聘书,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办理移交手续,聘任结果报镇政府、教育局备案。

九、有关规定

    1、本次聘任的中层干部聘期为3201491~2017831。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一年后民主测评,获得优秀票和称职票之和超过85%,再续聘二年。

    2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可以平级调任,聘期内因种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可以按有关干部任用规定直接聘任。

3落聘或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一届,分别保留相应职务待遇一年,因不称职或犯错误被终止聘任的,不得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4解聘:

    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它原因需要解聘的。

十、本《方案》由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负责解释。

                                                    寨桥初级中学党支部

寨桥初级中学校长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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