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推一选”主要程序
一是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由镇党委制定企事业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使广大党员、群众了解两推一选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人员范围、程序和方法等。
二是推荐人选。召开党员大会和非党群众联席会议,对下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
三是组织考察。镇党委根据各党组织民主推荐结果,结合组织推荐人选,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比例,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四是大会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讨论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讨论酝酿确定候选人,并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形式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大会选举结果当场公开。
五是上级党组织批复。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备案。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广大党员群众,能较好地为党员群众服务,在党员中有较高威信,组织关系在本党组织的中共正式党员。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资格审查关,做到“五选七不选”:选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带领发展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公道正派的人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决防止那些触犯刑律受到过法律制裁的、参与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的、阻挠和破坏选举的、群众口碑差的人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的党员,原则上不能提名为候选人:①一年中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且难以履行职责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③拖欠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④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⑤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受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半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权利未满2年的;⑥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不适宜任职的;⑦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