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桥初中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民主推荐办法
根据《党章》规定及区委、镇党委对“两推一选”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推荐办法。
一、本次民主推荐大会的参加对象为:本党组织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代表)。
二、本次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推荐的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推荐。应到未到会的人员不得委托投票。收回的推荐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推荐有效,多于发出的推荐票,则当次推荐无效,应重新进行推荐。
三、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应推荐名额为4人。每一张民主推荐票所推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无效票。
四、推荐人直接在推荐票上写出拟推荐人姓名。推荐票一律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对无法辨认的推荐票,按弃权处理,对部分模糊的推荐票,模糊部分按弃权对待。
五、本次民主推荐会议设工作人员4名,其中监票员2名、计票员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在党员中提名,经会议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大会设推荐票箱1只。填票结束后,与会人员按指定的顺序依次投票。
七、投票结束后,由镇党委负责汇总,按照“两推一选”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经组织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
八、本推荐办法经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