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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录入者: 超级管理员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和畅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法人代表(校长、园长)是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校内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租赁车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结合智慧校园建设,建立车牌自动识别系统。

四、开放车辆、校车进入校园,必须制定校内车辆通行方案和校内校车运行方案。

五、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六、在上下学人员聚集进出校门时,学校必须增开校门专门用于车辆通行。如没有条件增开校门的,要研究制定人、车分流方案,在校园门口设立人车分流标志,并设置警示线,配置分道隔离通道和防碰撞设施。

七、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内实行人车分流;无条件实施人车分流的学校原则上不开放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下车辆进入校园必须配置人车分流设施,对车辆通行的道路必须要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教学区和学生聚集、活动区域的道路不允许车辆通行。

八、上学、放学时段,要加强校门出入交通秩序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疏通校门口一定区域内交通拥堵。

九、学校要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工作,及时制止接送学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反复教育和劝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

十、学校要积极动员家长和社会志愿者,建设一支由学校、家长、公安、保安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五位一体的护学队伍,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护导工作。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要优化上下学交通方案,提请当地公安部门设立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配合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开展交通疏导工作。

十一、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家校互动方式,经常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警示和文明交通宣传。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全区学校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校车安全演练活动。

十二、学校租赁车辆前要报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配合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承运单位、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保障交通安全。由旅行社等单位提供车辆服务的,同样需要报备。

十三、不得租赁无客运资质单位的车辆,租赁车辆应当签订安全协议。学校应当要求承运单位提交客运资质、承运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

十四、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

十五、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涉及师生伤亡的,要及时向武进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十六、本制度适用于武进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非校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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