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及有关学校: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8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12月也是我区第三个“法治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区法宣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常武法宣办〔2018〕13号,附件1)安排,结合实际,决定开展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12月
三、活动安排
1.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网上闯关竞赛”活动。12月4日开始,省法宣办、司法厅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平台开辟竞赛通道,请各科室、事业单位人员、各校老师积极参与,区法宣办将定期通报参赛人数。
2.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地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 各 校 可 通 过 教 育 部 全 国青 少 年 普 法 网(https://{域名已经过期})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同步跟读(具体活动安排和晨读内容请见附件2)。
3.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12月2日至8日,各校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运用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创新利用新媒体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4.关注推广“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关注。
5.加强活动保障。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校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活动风采,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12月20日前报送督导室。联系电话:67897051,邮箱:wjdd1203@{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常武法宣办〔2018〕13号)
附件2:《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8〕8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