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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成果展示的通知_终版
录入者: 汤建峰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8年06月06日

关于组织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成果展示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七五”普法中期考核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武教督〔201610号)。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成果展示的通知》(常教法〔20184号)(附件2)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成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单位

全区中小学及职业学校。

二、展示内容

(一)愿景篇:主要展示本校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目标等。

(二)行动篇:主要展示本校有关普法(法治建设)相关的活动。

(三)成果篇:主要展示本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和特色亮点。具体包括文件(文档)、纪要(记录)、图像(照片、截图、视频、课件等),印刷品(报刊、杂志、书籍、简报、折页、奖状、证书等)、材料(说明)等资料。

本次中期成果展示涉及的时间为2016年以来至20186月。

三、展示形式

各校围绕展示内容制作一期 “七五”普法中期成果展示微信页面,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微信页面应于612日前制作完成并发布,微信页面链接地址发督导室,区教育局将统一整合,在武进教育、武进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同时上报常州市教育局统一集中展示。

各校制作微信页面的材料(含文字、图片、影像等)应同时建立电子文档备用备查。其他无法在微信公众号上展示的资料(如原创的法治文化产品,包括各类制作精美的普法宣传品,成套的普法培训教材和光碟,编印的普法宣传书籍、画册等)应连同微信页材料编印电子目录(见附件1)一并报送区督导室。

四、其他要求

本次活动展示的内容必须由学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公开发布。区督导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联系电话:67897051,邮箱wjdd1203@{域名已经过期}。本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将列入“七五”普法和年度依法治教工作考核。同时,请各校于66日前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校的展示活动,并加入武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群,群号:621063161

附件:1.“七五”普法中期成果电子目录表

2. 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成果展示的通知(常教法〔20184号)

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武教督〔201610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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