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对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武校安办〔2018〕4号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责任督学对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开展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武校安办〔2018〕4号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学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推进综合治理、总结工作成效等情况。具体督查内容请见附件2。
二、督导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台账;
3.查看现场;
4.访谈师生。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把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各责任督学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点,于10月20日前完成。按照检查内容,做好相关记录,写好督查总结,督查表由责任督学签字存档。
附件1: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武校安办〔2018〕4号)
附件2: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督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9日